今年34岁的陈某,在2006年认识了安徽籍女子孙某。2007年8月,他们登记结婚。同年11月,孙某生下了一个女儿。2011年开始,两人经常吵架,孙某也离家出走。2013年,陈某将妻子找回,然后带她去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他认为这样会给妻子更多安全感。
结果,陈某发现:一起生活6年的发妻孙某并非结婚登记证上的“孙某”!原来她实际年龄比丈夫大 ,怕被拒绝,她冒用与丈夫同岁的侄女孙某某身份证与陈某登记结婚。
陈某气炸了,觉得妻子一直骗他,但多年感情,他选择了原谅,并表示只要妻子愿意好好过日子,就既往不咎。
2015年孙某又因夫妻吵架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陈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孙某系假冒他人身份办理婚姻登记,法院无法以离婚纠纷受理。今年,陈某一纸诉状将民政局告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依法撤销婚姻登记。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要求撤销婚姻登记行为的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为此,法院判决撤销被告对原告陈某与孙某某作出的婚姻登记行为。
现场鸽碎碎念
年龄不是爱情或者婚姻的门槛
但婚姻却应当做到坦诚
既然是相爱的恋人
就应该做到信任
倘若真因为介意年龄而离开
那也是缘分不深不要强求
总比天天欺瞒度日好太多
你如果也这么觉得
点个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