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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总体部署,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体文件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25次 发布时间:2017-12-01

  11月30日,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新政正式发布,新政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和省政府总体部署,以《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主体文件,《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为配套文件的“1+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于日前制定完成。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入户或按积分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居住证积分指标包括: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稳定居住、教育背景等12项指标。总积分等于各项指标积分之和。比如,按月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积10分、半年积5分;自有住房,加10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计。当积分标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具备申请积分入户的资格。

  2014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全国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该《意见》提出,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随后两年,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开始实施积分落户户籍制度。

  成都“1+2”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文件的出台,对成都市人口结构优化、发展活力后劲提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将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充分的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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