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玉楼
近日,北京大学95级毕业生李悠悠在社交平台实名发布《现南京大学文学语言学系主任、长江学者沈阳教授,女生高岩的死真的与你无关吗?》一文,悼念其好友——1998年自杀的北大女生高岩。文中指控这起自杀悲剧的核心人物沈阳涉嫌性侵高岩,要求其对高岩的死亡负责。
次日,北大发表声明,表示要复核历史记录;沈阳现在的南大文学院停止其从事南京大学文学院的教书育人工作,并建议他辞去教职;而沈阳兼职的上海师大也发表声明,终止与沈阳签订的校外兼职教师聘任协议。
高岩之死重返舆论场,沈阳沾染的南北名校皆以“师德有亏”来处理他,推动了事件的发酵,但也带有首鼠两端的狡黠做派。高岩自杀一事的真相并不明朗,而本次舆论影响所反映出的真问题——高校老师涉嫌弄权欺压和伤害学生——依旧未见制度化反思。假如真相悬置,哪怕本次风波再大,也无助于真问题的解决。
高岩的同学认为沈阳利用师生关系的外衣,性侵了高岩,这已经是涉嫌犯罪的问题了。当年的情境下,北大只是对沈阳警告记过处分,南大在调动沈阳时忽略外调程序,上海师大继续给予沈阳教席,这些高校无论现在表现得多么正义,过去的失察行为都有掩盖20年真相的帮凶之嫌。
恰恰因为目前的舆论导向是“师德问题”,而不是犯罪问题,沈阳也可以自我辩护,他说“三个大学都拿‘师德’说事,这个定性靠什么?哪个证实决定上有这个结论?哪个事实支持这个结论?”
所以,为了让舆论回到一个正确的是非上,也同时给予沈阳一个有力的回应,高岩自杀一事理应有彻底的调查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北大要公布当年开会处理沈阳的全部会议记录。高岩当年的系主任及老师均证实有这样的文件,还请北大公之于众,推动高岩之死的真相调查。
不止一位当年参与处理高岩自杀事宜的老师都谈到,1998年之所以轻放沈阳,以致于留下延绵至今的余孽,与当年北大要过百年校庆有关,高岩自杀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所以虚与委蛇了结此事。今年恰逢北大120周年庆,高岩事发酵至此,不该再以校庆的名义压制真相。
因为学校有喜庆,不能有杂音,哪怕是一个学生的非正常死亡。这种逻辑相当扭曲,也相当可怕。我们之所以强调高岩一事的真相,重申要重视此事蕴涵的真问题,也是希望这样的逻辑不要重演。高校须审视并改进老师与学生的权力关系,要从高岩之死中汲取教训。
南大文学院前任院长、引进沈阳的当事主官表示“因疏忽,可接受任何处分”,这种表态固然漂亮,可依旧在“师德”范围内打转。网传有更多受沈阳侵犯的个案,碍于各种原因还未站出来控诉,南大和北大急需超越“师德”的设定与限制,设立相应程序接触潜在的可能受害者。
高岩自杀已是铁定的悲剧,各方披露的事实如果也都确实存在,沈阳利用师生关系打掩护、实际上进行权力迫害所引发的后果,就完全不是“师德”可以涵盖的。时至今日,再将此事局限在“师德”层面上,体现了20年前教育行政的保守思维仍在延续,高岩家人、同学所在乎的事实与真相,仍被迷雾掩盖。
沈阳在舆论早期曾表态:没有和高岩上床,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此后,这个表态被当年北大系主任费振刚否定掉,从而证明了沈阳的话已经真假难辨。而今,沈阳在“师德”上大力纠缠,想要保卫他仅存的“长江学者”头衔。如果高岩之死的真相大白于天下,加害者断然不敢如此顽强。
总之,高岩同学为她20年前的屈死决意在舆论中呐喊,三所高校听后,拒纳沈阳只是第一层的回响,关键的回响在于袒露各自掌握的所有事实。只有这样,才能击破所谓“师德”的限定,在道德之外的法律框架内看待并处理高岩之死,也才有望真正地触动由类似事件集中映射的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