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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小学招生需家长网上报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74次 发布时间:2022-08-08

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俞荣

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满意度,科学划定学区,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8月5日,德城区教体局公布德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小学报名对户籍、房产的要求

小学阶段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具有德城区户籍并长期实际居住。网上报名时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

小学报名对户籍、房产做出要求,适龄儿童报名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且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及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均不作为入学条件。每套住房(包括租住房屋)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其学区内的小学就学(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直系亲属多人共有房屋产权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购置二手房,须持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规定过户登记时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完税证明,适龄儿童才可在相应学区内学校报名。

有户籍但无实际住房如何报名

具有德城区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以祖辈房产位置为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须提供在德州中心城区无住房证明。

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者,其子女可报名回迁地所属学区学校。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教体局协调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

小学招生方面,非德城户籍、在德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德城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且具备社会保险缴纳接续能力(截至报名日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社保须已连续缴纳2年〈含〉以上,并在入学后接续缴纳到3年〈含〉)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长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按照平台提示步骤,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端口填报新生入学信息。报名时需提供居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据等证明材料。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设立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信息审核学校,对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按自有住房、社保缴纳年限和时间排序,对超出计划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在德城区小学就读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如确需在德城区就读初中的,须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营业执照或规范的劳动合同、小学阶段按规定在德城区人社部门缴纳的社保单据或电子票据等相关证明,由区教体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8月10日8∶00至8月14日24∶00,为网上报名时间。其中,8月13日至8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网上报名期间因故无法完成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以到所属学区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到选择的报名信息审核学校),由招生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

8月22日至8月28日,超学位学校统筹调剂。

8月29日,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8月30日,学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8月31日,新生持户口簿,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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