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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模拟报名通知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64次 发布时间:2023-04-15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模拟报名有关说明通知如下。

报名说明

我区本次报名为模拟报名。后期正式报名时间仍同往年保持一致:5月底前发布通知,6月份正式报名,7月份补报名,8月份分析数据并公布招生区域。

模拟报名目的是让广大家长提前熟悉报名操作流程,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为后期正式报名奠定良好基础。

模拟报名数据不审查,模拟报名结束后,将适时清空所有报名数据,最终数据以6月份正式报名和7月份补报名时的为准。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尽可能在模拟报名期间全流程完成报名工作,避免对后期正式报名产生影响。

报名对象

我区(不含南海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我区户籍随迁来文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升小,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小升初,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六三学制”小学五年级学生。

模拟报名仅限2023年拟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拟在乡镇就读的,不必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模拟报名时间为4月17日9时至4月19日16时。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通过“爱山东”手机APP进行:“爱山东”左上角定位“威海文登区”→搜索栏输入“威海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点击“文登学校报名”→点击“学校报名”,进入界面后选择“幼升小”或“小升初”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在“爱山东”大数据自动校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数据准确率和可靠性,报名时请按系统提示,将以下相关材料清晰拍照、完整上传。

1.学生监护人身份确认时所需材料。学生户口本、学生出生证、学生父母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2.学生家庭住址确认时所需材料。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名下在文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明(房权证或购房合同加购房全款增值税发票);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在文购买且实际居住但无法办理房产证明的,提供购买单据、合同、居住费用单据;学生父母属威海市内户口在文租房的,提供出租人房产证明和租房合同;学生父母属威海市外户口在文租房的,提供父母双方(离婚的,提供抚养权一方)的在文居住证。期房或未交付使用房不作为报名分生依据。

3.学生父母在文工作情况确认时所需材料。在文租房的,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离婚的,提供抚养权一方)的在文工作证明(务工合同、营业执照、社保证明三者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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