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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合肥中小学启动网上报名 6月20日前学区范围公布播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93次 发布时间:2023-06-12

大皖新闻讯 6月20日前合肥市小学初中学区范围公布,7月5日起,小学和初中陆续启动网上报名。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公布,今年将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录取。


所有学生都须网上报名录取


根据规定,今年所有起始学生都须通过网上招生系统报名、录取。2023年,合肥市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2023年网上招生系统预计6月下旬正式开放,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关注和登录即可,无需提前测试。是不是报名越早,被录取概率越大?并非如此,报名时间先后与录取没有联系,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即可,家长可错开高峰进行报名。


因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报名登记的家长,可直接去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工作人员将信息录入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由系统进行线上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学生不能同时登记报名两所或更多学校,只能报名一所学校,若登记成功后,不可重复登记。已被民办学校确定录取的学生,不能再报名其他学校。


继续实行成套住房入学年限制


根据规定,2023年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继续实行“两个一致”办法,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将于6月20日前正式发布。


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的居民子女怎样入学?这部分学生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的,可由房产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在合肥市经商、办企业或务工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居住证满半年)、经商办企业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由居住证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合肥市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今年合肥市继续执行。学校对当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含起始年级入学和其他年级转入学生)的学区内成套住房信息进行登记,作为当年及以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比对依据。凡是已经登记入库的成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不能再作为其他住户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依据。


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公办学校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市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招生,所在区招不满且学校审批机关为合肥市教育局的,可以由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教育局批准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


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实行摇号吗?不是。当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需要摇号录取,而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不需要电脑摇号;另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招生的方式录取,直升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才实施摇号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公办学校报名。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放弃入学。被录取后不得改报其他学校,其他学校(含公办学校)也不得录取已被录取的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放弃的,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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