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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ch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main/index.jsp 一、韩国驻华大使馆   大使馆领事处

来源: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2852次 发布时间:2015-11-03

中国公民赴韩需根据韩方领区划分在韩国驻华使馆领事处或驻香港、上海、青岛、广州、沈阳、成都、西安、武汉总领事馆申请签证,部分符合无签证入境许可条件者除外。签证种类有旅游签证、工作签证、商务签证和探亲签证等多种。根据所在地区领事机构、护照和签证种类及代办机构的不同,签证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也不同。
  韩国对部分中国公民实行限制性无签证入国许可制。
  一、持中国大陆护照的游客可申请免签进入韩国济州岛30天停留。
  二、过境旅客。持有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五国以及30个欧洲国家(希腊、荷兰、挪威、丹麦、德国、拉托维亚、罗马尼亚、卢森堡、立陶宛、列支敦士登、马耳他、比利时、瑞典、瑞士、西班牙、斯洛伐克、冰岛、爱尔兰、爱沙尼亚、英国、奥地利、意大利、捷克、塞浦路斯、葡萄牙、波兰、法国、芬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中任何一国入境签证的中国旅客,欲经过韩国去以上国家,或由上述国家出发经由韩国回国时,通过入境审查后可免签在韩国停留30天以内。敬请注意的是,韩方规定,此类免签入境人员,必须持有30天内的出国机票,并在以上国家没有非法滞留等违法行为,停留期满后必须前往第三国,不允许返回原出发地。
  三、青少年修学旅行团。对搭乘同一航班或船舶进入韩国的中国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修学旅行团及带队者免签,可在韩停留30天以内,但需要领队教师、主办团体或指定旅行社职员申请,由驻华各韩国使领馆领事确认,给旅行社职员签发签证。
  具体事宜请参见韩国驻华大使馆网站和韩国政府为外国人开设的电子政府网站。
海关防疫
  韩国入境审查台分为本国人入境审查台和外国人入境审查台。中国公民入境时需在外国人入境审查台前的等待线后面排队,排到时,向审查人员出示准备好的材料,包括有效护照(船员需出示护照及船员身份证明书)和入境登记卡,如出现护照到期、签证种类和访问目的不一致等情况会被拒绝入境。在接受出入境审查时,要将手机调至震动模式,提前摘下帽子和墨镜。通过审查台,穿过海关门型金属探测机后即可领取行李,然后选择海关通道。没有申报物品时走免税通道,有申报物品时走海关检查通道。
  报关原则上为书面申报,填写携带物品申报单,游客随身携带行李可口头申报。游客通过韩出入境口岸时,可自由选择一般游客税或免课税的海关柜台。若您所带的物品价值不超600美元、所持外币不超1万美元时,皆可由免课税的简便柜台办理手续。免税范围为:酒类1瓶(1升以内,400美元以下),卷烟200支、香水60毫升(未满19岁者不包括酒类和香烟)。进入韩国时,如带有1万美元以上的钱款,须向海关人员申报。离开韩国的非居住旅客如携带相当于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或韩币(包括旅行支票和银行支票),必须得到韩国银行或海关的许可。但在入境时申报的金额不需再次申报。违反此规定者将按照外汇买卖法予以罚款或处罚。
  携带动物、动物产品入境时,必须到韩国国立兽医科学检疫院提交输出国政府动物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并且接受检疫;携带植物入境时,需要出示出口国发行的植物检疫证,并且到植物检疫所接受检疫;对大部分的生水果、蔬菜、核桃和带有泥土的植物禁止进口,如果携带植物类不申报者,将被处以罚款。
  具体事宜参见韩国关税厅网站。
居留入籍
  在韩滞留根据时间长短分为短期滞留(90日以下)、长期滞留(91日以上)和永住。韩国允许外籍公民加入其国籍,具体事宜请咨询韩国法务部外国人政策本部国籍难民科。
韩国驻华大使馆网站http://ch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main/index.jsp 一、韩国驻华大使馆
  大使馆领事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北小街7号
     亮马桥外交公寓C区别墅LC05号。
  电话:(86-10)8532-0404。
  传真:(86-10)6532-3891。
  网站:http://ch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main/index.jsp。
  领区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
 
 
  二、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01号。
  电话: (86-532)8897-6001/6002/6003。
  传真:(86-532)8897-6005。
  网站:http://qingdao.mofat.go.kr/cn/ 。
  领区范围:山东省。
 
 
  三、韩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上海市万山路60号。
  电话: (86-21)6295-5000、6295-2639。
  传真: (86-21)6295-5191、6295-2629。
  网站:shanghai.mofat.go.kr/cn/consul。
  领区范围:上海市、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
 
 
  四、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海珠区赤岗领事馆区友邻三路18号
  电话:(86-20)2919-2999
  传真:(86-20)2919-2980
  网站:http://chn-guangzhou.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guangzhou/main/index.jsp。
  领区范围: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五、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37号。
  电话: (86-24)2385-3388。
  传真: (86-24)2385-5170/6549/7401。
  Email:shenyang@mofat.go.kr。
  网站:http://chn-shenyang.mofat.go.kr/cn/visa/result.php。
  领区范围: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六、韩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下南大街6号天府绿洲大厦19楼。
  电话:(86-28)8616-5800。
  传真:(86-28)8616-5789。
  Email:chengdu@mofat.go.kr。
  网站:http://chn-chengdu.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chengdu/main/index.jsp。
  领区范围: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七、韩国驻西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国际商务中心19层。
  电话:(86-29)8835-1001。
  传真:(86-29)8835-1002。
  Email:xian@mofat.go.kr。
  网站:http://chn-xia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xian/main/index.jsp。
  领区范围: 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八、韩国驻武汉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4层、19层。
  电话:(86-27)8555-2920。
  传真:(86-27)8574-1085。
  Email:wuhan@mofat.go.kr。
  网站:http://chn-wuhan.mofat.go.kr/worldlanguage/asia/chn-wuhan/main/index.jsp。
  领区范围: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九、韩国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Conaulate General of the Re of Korea 5-6/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Hong Kong。
  电话:(86-852)2529-4141。
  传真:(86-852)2861-3699。
  网站:http://hkg.mofat.go.kr/korean/as/hkg/main/index.jsp。
  领区范围:香港、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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