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的时候,去堂姐家走亲戚,堂弟家孩子欣欣看上了堂姐家的孩子乐乐的玩具变形金刚,非得要,乐乐说:“不行,这是妈妈给我的奖励,你想要让你妈妈给你买。”欣欣撒泼打滚,哭闹不休。
堂姐看这样僵持下去也不是个事儿啊,于是跟乐乐说:“你就把变形金刚给弟弟吧,回头妈妈再给你买个,买个大黄蜂。”乐乐还是不愿意,堂姐半哄半骗的,终于把变形金刚从乐乐手里拿了出来,给了欣欣,拿到变形金刚欣欣立刻停止哭闹,喜滋滋的走了,乐乐坐在自己小房间,吧嗒着小眼睛哭,半天不说话。
这是过年带孩子走亲戚的时候最常见的一幕了吧,大部分父母都会跟表姐一样,劝孩子把自己的东西给弟弟吧给妹妹吧:“你看他们这么久才来咱家一次,咱们做主人的不能这么小气。”认为让孩子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才是大气、懂礼。
然而用专业的育儿眼光来看,爸爸妈妈这么干,是病,得治。
3岁之后,儿童就会开始形成私有财产概念,从那个时候开始,儿童自己的东西就应该受到承认的尊重,儿童不愿意将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别人的话,任何人都没有暗示、强迫孩子把自己的东西给别人的权利。也不能用夸奖和赞赏来刺激孩子把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别人。
通过暗示、强迫、夸奖、赞赏等威逼利诱的方式使得孩子放弃自己的私有物品,不只是不尊重孩子自己的私有财产,更意味着在教孩子通过同样的方式拿别人东西。
在大人的错误干涉下,有多少乐乐这样的,委委屈屈被迫接受自己的玩具被别人哪有的小朋友,就会有多少欣欣这种通过撒泼耍赖来强占别人物品的小朋友。
玩具等私有物品之于儿童,相当于房子、车之于大人,你想想,如果有人通过各种方式威逼利诱你把自己的房子车分享给你家亲戚,成人是不是会觉得对方怎么这么不讲理?
如果孩子想要别人的东西,大人应该告诉他:“别人的东西,想要的话要得到对方的同意,人家不同意你就不可以要。”如果他拿了别人的东西不松手,大人就要强行取回还给别的小朋友,不必讲大道理,可以允许孩子哭一会儿或者生气。
经过几次这样的事情后,儿童就会总结出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拿的,成人的语言来教育儿童没有太大用处,但是在动作的过程中儿童会形成自己的经验,知道哭闹是无用的,也学会尊重别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