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药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男子毛36岁,襄汾县人,大专毕业。
2014年前后,毛在襄汾县某村经营一家卫生室。毛的主要业务就是给附近的乡亲们输输液、打打针,还卖一些日常需要的药物。2014年12月的一天,毛的卫生室来了一个送药的女子,她说出的一些药的报价比之前毛所进的药品便宜很多。随后,毛以2.3元一盒的价格从女子手中购进了30盒健胃消食片。这些消食片的标示企业是北京某某中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QS410713010190。这些购进的药品中,毛以3元一盒的价格卖了5盒,获利3.5元。经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此“健胃消食片”为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