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做资源回收业的父亲,在2009年生日当天,竟然把8岁的小女儿晴晴(化名),当“生日礼物“,并伙同谢姓同事对女儿进行性侵,还威胁晴晴:「不可告诉妈妈,否则当小三会被讨厌。」,这位禽兽父亲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并没有摆手,依然多次性侵女儿,直到晴晴进入少年看护所安置,才被社工问出经过。
晴晴从8岁开始遭父亲和父亲同事性侵多次,台湾士林地方法院依法对未满 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重判狼父14年6月徒刑,另判谢姓男子9年6月徒刑。
晴晴指控,她爸爸2009年生日当天,趁妈妈早上出门买菜,便借口检查发育,强脱她的裤子,爸爸更将的生殖器硬塞进她口中,直到妈妈返家才罢手。
她说,当天晚上去爸爸的资源回收厂帮忙,爸爸和谢男开小货车载着她,爸爸突然问「要不要当我的生日礼物」,她还没会过意,就被强行脱裤性侵,谢男制止无果,竟也脱下裤子,逼她口交。
她哭诉,爸爸完事后威胁她:不可以跟妈妈讲,否则你会被讨厌。因她知道爸爸在外有小三,妈妈也常抱怨讨厌小三,她害怕妈妈知道后会厌恶她,一直都不敢讲。
晴晴说,爸爸之后又性侵她很多次,时间很乱已经不记得,小学5年级时还有一次在路上遇到姓谢的男子,谢某竟强拉她上车,带到回收厂捆绑,用毛巾塞她嘴强暴,这些事情直到她2013年进入看护所后才停止。
晴晴母亲也指出,丈夫性侵晴晴前一年,就曾趁与大女儿、二女儿共浴时,涉嫌猥亵2女下体,当时虽有告发,但因证据不足不起诉,丈夫因此更肆无忌惮,还狂言「我眼中只有男人跟女人」、「女儿给我上」。
母亲说,晴晴在小学4年级时性情大变,时常翘课、跷家,但都不太愿意跟她沟通,因丈夫外遇,在家中会接到不同女生的电话,她常因此心情不佳,晴晴知道这些事,才担心会被她讨厌。
看护所社工则证称,晴晴去年在日记上发泄情绪,提及8岁遭爸爸性侵的事情,发现后立刻通报家防中心,晴晴得知后情绪近乎崩溃,甚至出现类似「疯癫」状况,等到隔天晴晴情绪较稳定,没有自杀风险后,才慢慢突破晴晴心防,得知所有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