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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被四个歹徒调戏 女子丈夫情急之下掏出小刀刺伤一名男子 后者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其他三个歹徒也被刺成轻伤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248次 发布时间:2016-12-25

近几天,一则关于“正当防卫”的案件判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一女子被四个歹徒调戏

女子丈夫情急之下掏出小刀刺伤一名男子

后者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其他三个歹徒也被刺成轻伤


前几天,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认定被告人陈某属正当防卫,无需负刑事责任。这一判决结果受到了广大网友们的好评。



另一类似事件 结果大不一样

一名中华武校学生在大巴上看见一名女子被一名中年男子骚扰,并在听到女子求救后与中年男子发生剧烈肢体冲突,最终将女子救下,并将该中年男子踢成重伤二级。


事发后被救女子消失,而见义勇为的学生却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了刑。



延伸阅读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判陈某杰无罪的依据“正当防卫”,到底什么是正当防卫?哪些情况满足正当防卫?今天,小编给大家做个科普,避免受害者成为侵害者,让更多人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构成正当防卫需要哪些要件?

  1、起因: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不法侵害;

  2、对象: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必须是不法侵害者;

  3、时间: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中;

  4、目的: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保卫公共的、本人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限度: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否则就会构成防卫过当。

这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2、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6、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



在依法逮捕过程中


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但对于警方来说,正当防卫权的行使也必须严格遵守刑法规定,对于形迹可疑之人虽然可以依法盘查,但决不可以以“形迹可疑”为由而侵害无辜人员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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