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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3个月转账36次共计8万多元,分手后法院判了

来源:澎湃新闻 浏览次数:164次 发布时间:2025-05-20

恋爱期间,情侣发红包或转账很常见,分手后的经济纠葛也时有发生。那么,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怎么定性?尤其在特殊节点,诸如发出的“520”“1314”红包,算赠与吗?能否要回来?近日,广东法院就通报了一起恋人分手后引发的财物返还纠纷。

2023年5月,李某通过相亲网站认识了吴某。很快,二人就发展成恋爱关系。然而,仅仅恋爱三个月,两人便以分手告终。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李某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共向女友吴某转账36次累计8万多元,其中一笔2万元转账备注“借款”,吴某亦有一笔5000元转账给李某。

释疑解惑:

“520”“1314”等特殊含义转账

分手后要还吗?

究竟恋爱期间的转账,如何定性,哪些算借款要归还,哪些又能算入赠与?

经办法官提醒,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借款则是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债权债务关系。区分二者,需结合转账金额、双方关系、资金用途及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综合判断。

一般而言,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金额(如“520”“1314”)且无明确借贷合意的小额转账,通常视为表达爱意的赠与,无需返还;

而金额较大、备注借款或有聊天记录等证据佐证确实存在借贷合意的,分手后出借方有权要求返还。

在此提醒,恋爱期间发生财物来往的,如果是借贷关系,建议明确标注款项性质,保留相关凭证,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转自 | 广州日报

来源:小莉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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